哈尔滨商业大学2019招生简章_2012年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17-09-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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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统考初试合格后,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以上笔试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会计硕士、中药学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动力工程、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制药工程、食品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012年报考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报名方式。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为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

  社会考生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我校按照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确定考生复试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4.报名点选择:

  (1)哈尔滨市内考生报考我校,网上报名时,报名点须选择“哈尔滨商业大学”。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报名点必须选择“哈尔滨商业大学”。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为哈尔滨商业大学。

  (2)哈尔滨市以外考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需按当地规定选择报名点。

  (三)现场确认:

  “哈尔滨商业大学报名考试点”的所有考生须本人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北校区A区主楼8楼0823室(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必须携带各类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准考证打印:

  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个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2年学术型专业招生目录和201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目录或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由我校组织安排,届时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2.复试内容: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等。

  3.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见专业目录备注)。加试方式为笔试。

  4.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5.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6.复试阶段对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注意事项

  (一)下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后标有“★”表示该专业具有一级学科授予权,标有“▲”表示该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三)我校2012年最终计划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

  (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各项通知,均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研招办电话:0451-84892021

  研招办E-mail:yzb@hrbcu.edu.cn

  注: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MBA、MPA教育中心联系。

  MBA、MPA教育中心电话:0451-84865172、84865020

  MBA、MPA教育中心E-mail:mbampa@hrbcu.edu.cn

  各学院办公电话

学院 联系电话 联系人 001经济学院 0451-84865167 上老师、燕老师 002金融学院 0451-84892066 庄老师 003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0451-84865026 王老师 004管理学院 0451-84865198 沈老师、付老师 005旅游烹饪学院 0451-84839474 孙老师 007会计学院 0451-84865092 徐老师 008法学院 0451-84892047 高老师 009马克思主义学院 0451-84892076 赵老师 010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451-84892063 吕老师 011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 0451-84865266 沈老师 012轻工学院 0451-84865185 庞老师 013药学院 0451-84838207 王老师 014生命科学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0451-84866922 郎老师 015食品工程学院 0451-84844281 孙老师 016MBA、MPA教育中心 0451-84865172 0451-84865020 时老师焦老师

  注:有关专业研究方向、专业课及参考书的问题,请咨询报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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