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异地高考政策|省教育厅就“异地高考”政策答复考生家长

来源:异地高考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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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陕西省开始实施外省来陕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报名参加高考政策,这个被大家俗称的“异地高考”,引起了社会的关注。12月10日,省教育厅和省招办有关负责人与部分群众代表就此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将相关问题在教育厅网站上公开答复。

  据教育厅和省招办介绍,从全国范围看,截至目前已出台实施“异地高考”方案的30个省份中,2013年、2014年开始实施的省份有29个。在“准入门槛”上,30个省份中比陕西要求随迁子女父母居住、社保等条件更高的省份有7个,与陕西同样要求随迁子女父母居住、社保均满3年条件的省份有5个,比陕西设置的报考门槛更低的省份有17个(其中既有如河南这样的人口大省,也有如江苏这样的高教强省)。

  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委文件规定,我省将积极向教育部申请增加陕西高考招生计划,同时积极争取更多优质资源高校在陕增加招生计划,保障我省考生的基本权益。从总体上看,“异地高考”的实施不会对陕西籍考生的高考录取产生大的影响。

  关于“考生本人单独户籍在陕满3年、高中阶段学籍在陕满3年”的考生在陕高考,省教育厅和省招办在答复中说,这种“单户双3年”是属于陕西籍考生,符合2006年我省制定的“凡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同时具备本人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的基本要求。”

  为防范“高考移民”,高考报名12月7日结束后,省、市、县三级招办对所有考生、尤其是持外省身份证报考的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全面复查,并对所有特殊考生情况在报考者就读学校、班级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对经举报查实的“高考移民”,在报名阶段查实的,取消报名资格;在高考阶段查实的,取消高考成绩;在录取阶段或入学注册后查实的,商请高校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省招办举报受理电话:029-85221726。(记者 吕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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