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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参网分享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210.45.211.100/jwweb/ 学籍管理规定http://www.xuecan.net/wenku/9532.html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教务系统
为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新生应持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按学院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说明理由并提交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假期一般不超过2周;未请假、请假未准或逾期2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事由之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  学院在新生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正式学籍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发放学生证;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即取消其学籍且不予退费;对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由本人申请,所在系和教务处签署意见,经分管院长批准后准许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应在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返家治疗,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自理,不享受本校在籍学生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  在校生必须遵照学院规定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后方获得和存续学籍;注册条件、程序等事宜规定如下: (一)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在校生须在每学年开学前一周内,按照学年学费、住宿费、教材代收代支费等规定费用标准足额存入学院统一发放的银行卡中,财务处扣取后向学生所在系提供收费凭证。 (二)教务处根据学生缴费信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籍电子预注册。 (三)在校学生每学期在规定期限内,持学生证在本人所在系办理报到和确认注册手续后方存续学籍。 (四)学生学籍经电子注册和确认后,其教务系统相关信息通道方自动打开,学生可根据需要进行个人信息资料查询、选课、考试等;教师和管理人员遂可对其进行学籍管理,打印学生名册、录入学生成绩等。 (五)未按学院规定缴纳费用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教务处依据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向教育部信息平台进行新生和在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未经学籍注册的学生不能上报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 第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学院按照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为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  考勤与请假 第七条  学生要按时参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第八条  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课堂讨论、习题课、军训课等及其他教学活动,都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第九条  学生参加实践、军训、实习、见习、考试等一般不准请事假,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者,应从严掌握,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因病请假须附医院的证明。 第十条  学生无故不参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活动,按旷课处理。旷课课时数按以下方法计算:课堂教学按课表规定的学时计;实习、见习、实践等教学环节按每天5学时计;迟到或早退3次按旷课1学时计。未经请假或请假尚未批准擅自离校、假期期满不按时返校、续假未准而逾期不归,视同旷课。http://www.xuecan.net/wenku/9532.html 在一学期内,旷课达到10学时(含)以上者,按照《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纪律处理。 考勤办法按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生请假—天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批;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由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审查报学生处审批备案。经审批后,将请假单送辅导员存查,由辅导员通知任课教师,假满到辅导员处销假。 第三章   课程选修与学分 第十二条  学院所开设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等。 选修课是指每学期在院内开设的各类公共选修课以及由各专业开设的本专业选修课,学生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人的知识水平以及个人兴趣进行选修。 第十三条 选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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