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商大学停电】武汉纺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来源:高考改革 发布时间:2018-04-2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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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纺织大学201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2013年武汉纺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改革工商管理硕士(MBA)入学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武汉纺织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的要求,加强复试环节在MBA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招生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管理    1.2013年MBA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全程监督。    2.由学校MBA教育中心教授组成的MBA复试工作小组,对每位考生复试过程全程记录,妥存备查。    组长: 夏火松    副组长:董继华    成员组成:黎继子、胥朝阳、王珍义、王济平、杨卫丰、陈子彤、倪武帆、张家胜、马玉超、曹晓刚、肖信华、段丁强、周灏、张意翔、胡秋红、杨竹节、吴锦峰、吴国斌、陈勇跃、张星、李小丽、周旋 
  二、复试资格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联考分数总分155分以上(含155分),外语不低于41分(含41分),综合82分(含82分)。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取得复试资格。    2.凡有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到我校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7(星期天)、8日(星期一)。地点为接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行政楼三楼研究生处。 
  三、复试材料    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须按要求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    2.除提供上述材料以外,不同类型考生,还须按以下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本科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以及教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四、复试内容    1.笔试科目:    (1)政治理论及管理综合:测试考生对中国时事政治热点的分析,及对社会责任和商业伦理的理解,主要考察考生思想道德素养、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以及运用政策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考生对工商管理基本理论与方法的了解情况。    (2)无领导小组讨论:考察考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潜质。每组5-9人,采取抽签形式随机组合,每组30分钟。考生根据考试现场提供的案例资料,进行小组讨论和自由发言。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    2.外语能力测试:听力(听取几段对话,选择答题)和口语(考生使用英文进行自我介绍,内容包括姓名、专业、学历、职业、所在单位名称、职务、工作经历和业绩等,并回答评委的提问)。    3.综合素质面试:测评内容包括仪表举止行为、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判断决策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领导能力、创业精神、创新意识以及价值取向和职业道德等。    4.复试体检: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没有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具体时间、地点: 复试分组 时间 地点 复试小组 
  成员 联系人 乘车路线 第一组 4月7日 阳光校区7号楼412会议室 夏火松、董继华、胥朝阳、王济平、倪武帆、张家胜、段丁强、周灏、张意翔、胡秋红、杨竹节、周旋 段丁强 
  (18607164866)
  赵宝富 
  (18674028525) 可乘901(内环线)公共汽车到普安新村站(我校阳光校区);或乘538、583、590、572、811、810、586、739路公共汽车到纺织大学站(我校南湖校区),再乘校车至阳光校区。 第二组 4月8日 阳光校区7号楼532会议室 夏火松、董继华、黎继子、王珍义、王济平、倪武帆、杨卫丰、陈子彤、马玉超、曹晓刚、肖信华吴锦峰、吴国斌、陈勇跃、张星、李小丽 陈勇跃 
  (13429896128)
  李林元 
  (13476070175)     各复试考生分组情况由各组联系人分别通知。 
  五、复试费用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核定,复试费100元,体检费40元。      六、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的权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学历、学位等申请材料提交不全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根据我校MBA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公示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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