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学科评估]北京理工大学开展学生学科知识竞赛工作办法

来源:文秘知识 发布时间:2019-12-2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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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学生学科知识竞赛的工作办法 为调动广大学生和教师参与学科知识竞赛的积极性,提高我校学生参加学科知识竞赛的成绩,并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学科知识竞赛的管理,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条教务处全面负责各类学科知识竞赛的组织实施,参赛学生所在学院以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助执行。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教务处负责委托相关学院作为协办单位制定或落实竞赛校内规程;审核并批准竞赛组织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筹措、落实及分配各项竞赛经费;负责竞赛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宣传;配合、监督协办单位落实各项工作计划;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竞赛所需的设备及其它困难;负责制定与实施参赛学生与指导老师的奖励与激励政策;以“教学简报”的形式对竞赛工作进行总结并通报。 (二)协办学院负责配备落实指导老师(组)并组织赛前辅导和参赛工作;制定并在赛前提交组织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组织学生报名参赛;负责竞赛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宣传;负责校级竞赛的命题及考试工作;对竞赛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三)学生所在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助竞赛报名工作;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参赛条件;落实竞赛的后勤、食宿和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条报名参赛的学生可根据学校下发的有关学科知识竞赛的通知及要求,到指定学院报名。教务处和协办单位根据竞赛特点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报名学生的参赛资格。 第三条 学校每年设大学生学科知识竞赛专款,用于各项学科竞赛的日常支出、对学生和教师的奖励以及工作人员的津贴。相关学院负责经费的具体实施,并向教务处及主管校长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四条对于取得优异成绩的指导老师,以及成绩突出的组织参赛工作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政策上的奖励。 第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处所有。 第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4年1月 大学迎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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